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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0-05-11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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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高层次人才
2020-07-30 10:58
1、分为:杰出人才、国家级领军人才、地方级领军人才、后备级人才。
2、奖励补贴:
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,奖励补贴标准为600万元;
国家级领军人才,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;
地方级领军人才,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;
后备级人才,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。
奖励补贴按五年任期分次发放,每任期年度每人发放1次,每次发放最高金额分别如下:
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为120万元;
国家级领军人才为60万元;
地方级领军人才为40万元;
后备级人才为32万元。
工作经费: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经费标准为100万元,一次性发放至用人单位。
3、基础条件:
符合《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(2015年)》,且满足下列要求:
(1)杰出人才无年龄限制,
国家级领军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(其中高技能人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),
地方级领军人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(其中高技能人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),
后备级人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;
(2)申请人具有深圳市户籍;
(3)在深缴纳社保达3个月以上;
(4)未在深圳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;
(5)在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内未超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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